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期依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對10家商用車生產企業啟動缺陷調查,督促實施召回,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缺陷問題主要是防護裝置、頂棚桿、車身反光標識和駕駛員離席提示功能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安全標準要求,存在安全隱患。
召回活動涉及東風商用車、北汽福田汽車股份、金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一汽解放汽車、一汽解放青島汽車、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商用車、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卡車股份、山東華耀汽車配件和山東鑼響汽車製造等10家商用車生產企業,共計56款車型涉1,675輛車。(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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