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證券報》從券商處了解到,中證協日前就《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證券從業人員投資行為管理指引(試行)(徵求意見稿)》向行業徵求意見。據指此舉主要是為防範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市場操縱、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投資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
徵求意見稿要求證券公司人員管理和行為管理全覆蓋,證券公司從業人員投資行為管理不但包括從事證券業務和相關管理工作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證券從業人員,還包括因履行工作職責而知悉公司證券業務相關內幕信息、未公開信息等情況的其他董事、監事,從事黨務工作、輔助支持業務、綜合管理業務的相關人員,並對證券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和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工作人員管理作出相應規定。
徵求意見同時要求有效覆蓋投資申報、登記、審查監測、核查、處置、懲戒、報告及檢查等全部流程和各個環節,做到投資行為管理全覆蓋。(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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