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據21財經,證監會發布正式版本“市值管理14條”,記者對比徵求意見版本與正式版本發現,二者差別相對不少,對於上市公司的要求變化整體以“鬆綁”為主。有利於提高市值管理水平,更好維護投資者利益。
具體來看,“鬆綁”主要體現為三大類。類別一:適度放寬長期破淨公司估值提升計劃等相關要求;類別二:上市公司股份回購安排由“必做題”調整為“選做題”;類別三:增加上市公司股價異動處理的靈活性。此類“鬆綁”調整最多,集中在三個方面。首先,對於上市公司市場表現明顯偏離上市公司價值的,正式版本去掉“依規發佈股價異動公告”的要求,僅要求其審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積極採取措施促進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質量。
其次,對於上市公司股價出現異動等情況嚴重影響投資者判斷的,徵求意見稿要求董事長召集董事會研究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的具體措施,正式版本刪除此要求。
再者,對於各類媒體報道和市場傳聞可能對投資者決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對上市公司的要求適當放寬。在徵求意見稿中,發佈澄清公告、官方聲明、協調召開新聞發佈會均為上市公司應有回應方式,正式版本則僅將發佈澄清公告作為必備項,官方聲明、召開新聞發佈會是否進行可由企業自主選擇。值得注意的是,此類情況在“鬆綁”的同時也新增要求,要求董祕及時向董事會報告。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