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廣東證監局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吳某平在小鵝通平台註冊了店鋪,通過個人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引流投資者購買店鋪的各種課程或成為會員,通過在視頻課程、直播中分析推薦股票,添加微信推薦股票、在微信羣中分享股票交割單、對股票交易提出建議等方式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吳某平還通過向陳某等人推薦股票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並收取薦股分成。2017年8月15日至2022年6月15日,吳某平通過小鵝通平台、銀行、支付寶、微信等方式,收取課程費、會員費、薦股分成款等證券投資諮詢活動收入,合計255萬元。廣東證監局表示,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規定,決定沒收吳某平從事非法證券投資諮詢違法所得255.17萬元,並處以200萬元罰款。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