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高檢網11月6日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高朋涉嫌受賄、玩忽職守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對高朋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4月21日消息,高朋被查;10月22日消息,高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高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安排管理和服務對象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務;違規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弄虛作假,騙取學曆、學位;違規收受禮金,違規買賣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搞權色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入職晉陞、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玩忽職守,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高朋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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