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深圳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印发《关於进一步做好深圳金融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提出,开展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围绕深圳「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对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机器人、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及低空经济等领域的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助力深圳民营企业坚守主业及做强实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同时,指导各金融机构完善科技金融专属组织体系和风控机制,加快组建科技金融专业团队。以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为依托,丰富科技信贷产品供给,围绕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研发、并购及人才激励等方面融资需求,稳步开展科技金融产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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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提到,积极培育天使投资及创业投资等,增加对初创期民营企业的投入。运用「跨越贷」等模式帮助更多「首贷户」及「无贷户」跨越信贷可得边界。在全市推广「园区贷」,便利产业园区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鼓励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配置民营企业债券。积极发展产业风险投资(CVC),支持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及关键领域民营企业,以及支持民营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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