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已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指示联交所,自2月14日上午9时正起,暂停LET Group(01383.HK) 0.000 (0.000%) 及凯升控股(00102.HK) 0.000 (0.000%) 的股份交易。
证监会的行动源於在1月29日得悉LET及凯升的一项主要资产发生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即以1.16亿美元出售在俄罗斯的资产,引起证监会关注。该项主要资产在所有关键时间均由凯升透过其持有77.5%股权的附属公司间接持有。
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该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须符合有关申报、公告、通函及获上述两家公司股东批准的规定。由於LET的控制权在2022年5月转手,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06E条,任何重大出售事项在控制权转手起计36个月内均受到限制,除非在控制权转手後上市公司余下部分业务能够符合《上市规则》第8.05条的规定。
证监会觉得,该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完成後,LET及凯升的业务未必可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条,有足够的业务运作和相当价值的资产支持其营运,以保证其股份继续上市的地位。因此,根据《上市规则》LET及凯升未必会被视为适合上市。
证监会亦注意到,LET及凯升须根据《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的注释7谘询执行人员的意见,并符合《收购守则》规则2.10的规定,包括须就该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在股东大会上获得股东批准,该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须获得出席大会的无利害关系股东的投票权至少75%的票数投票批准,以及反对票数不得超过附於所有无利害关系的股份的投票权的10%。
证监会觉得该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并未符合上述规定。特别是,与该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有关的买卖协议已经订立,而出售事项的完成并不取决於要获得所需的股东的批准。
证监会已要求LET及凯升承诺,该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在获得股东批准後方会作实,并会完全遵守相关规则及规例,以解决本会所关注的问题。然而,该两家公司均没有回应证监会。证监会亦对该两家公司及其管理层的行为极度关注。
证监会认为,为了维持公平有序的市场和保障投资大众的利益,暂停LET及凯升的股份交易是可取的做法。证监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cy/w)(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
AASTOCKS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