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云顶新耀-B(01952)宣布,公司现已符合上市规则第8.05(3)条的市值╱收益测试,故联交所批准上市规则第18A.09条至第18A.11条相不适用於公司的上市申请,由於相关规则不适用,公司的中英文股份简称将不再加上标记「B」,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就删除标记「B」的生效日期另行公布。
具体而言,公司具备不少於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至少前3个财政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且至少经审核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公司於2025年4月17日的市值超过153亿港元,高於上市规则第8.05(3)条规定的40亿港元。公司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总收益为7.067亿元人民币(约7.599亿港元),高於上市规则第8.05(3)条规定的5亿港元。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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