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华润置地(01109)表示,今天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作为贷款人,就金额20亿元人民币可持续发展挂鈎定期贷款融资,订立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该贷款融资期限为自该融资协议下首次被提取款项或拟被提取款项之日起计36个月。
并由控股股东华润集团负特定履约责任,如(i)华润集团不再为於华润置地已发行股本中实益拥有及控制(直接或间接)合共不少於 35%的单一最大股东,或(ii)华润集团从实际角度而言并无或不再有能力控制华润置地股东委任董事加入华润置地的董事会,将构成违约事件。
截至本公告日期,华润集团持华润置地约59.55%的已发行股本的实益权益。
(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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