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通知提到,有关部门要依法推动城乡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在城市群、都市圈内探索区域建设用地指标统筹配置和毗邻区域建设用地协同供应,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各地区要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适当优化建设用地交易申请、审批、价款和税费缴纳及登记等流程,依托全国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汇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信息,主动发布公示地价、成交价及交易规则等信息。
指引提出,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匹配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发改委体改司司长王善成在会上表示,针对各地标准不统一问题,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主要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其中,「禁止做的」属於底线红线,如果触碰就要承担相应责任。指引强调若干「不得」,明确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t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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