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檢察官入稟華盛頓州西區地方法院,要求法官判處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創辦人趙長鵬36個月監禁。後者早前承認洗黑錢罪,案件將於本月30日判刑。
檢察官指,基於被告有意違反美國法律及其後果,需判處有關刑期。聯邦判刑指引設定趙長鵬最長刑期為18個月,趙長鵬已同意不就最長18個月的刑期上訴。他目前以1.75億美元擔保外出,但須留在美國。
幣安被指未能報告逾10萬宗可疑交易,涉及哈馬斯、阿爾蓋達及伊斯蘭國。該平台亦被指支持出售兒童性侵害資源,並在多宗勒索中作為款項接收方。趙長鵬已同意支付5,000萬美元罰款及不參與幣安業務。幣安則同意43.2億美元罰款。(f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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