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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费、手续费、仓储费等费用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推荐 1 利好 1 利淡 0 格隆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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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实物交割出库后实际用途发生改变的,应在用途改变前向交易所报告用途改变信息。会员单位应当自标准黄金实物交割出库取得交易所开具相应发票当月起6个月内提出用途改变申请,且仅允许申请改变用途一次;超过6个月的,交易所不得为其重新开具发票。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费、手续费、仓储费等费用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并申请实物交割出库的,应向交易所如实申报购入标准黄金的用途,并如实记录购入标准黄金的实际用途、耗用数量等信息。新闻来源 (不包括新闻图片): 格隆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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